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意向金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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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11-14 |
| 来信内容 | 内容:中梁江山印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多次违规,诱骗我签下不平等认购书,企图吞没我的钱财,并以此为要挟不仅不给我房子也不愿退还我的钱,这种恶霸行为希望政府能彻查,保障基层群众的利益! 1.销售人员违规收取钱财,未尽告知义务。当天签订认购书时已是晚上,仍催促我当天就交两万元意向金,趁我当时打电话未察觉之时赶紧骗我签认购书。甚至在我没钱之时让我朋友代替将钱转至其个人微信(开发商文件明确规定钱应直接到开发商监管账户),并告知此钱为诚意金,交钱才能给领导协商,在此期间从未提及该钱为定金且不退不还 2.销售经理强买强卖。销售收钱后并未及时开具任何收据证明,12号提出对价格有异议,销售经理说价格谈不拢房子可以不卖并退钱,有录音为证,却在13号开具收据,企图强买强卖(11 -13号都是工作日,为何不能开收据)在我询问收据为何迟给之时,负责人以价格没有申请好要走公司申请流程为由敷衍了事。既然价格没有申请好,却催我当场签认购书,此举是否为构成合同陷阱欺骗消费者? 3.销售经理违规操作态度恶劣。在交流过程中销售经理明确说明我没有任何权利要收据,就算他们不开也行。在我提出当签署相关重要文件的时候,销售未告知所签署的为何文件、是否做解释的时候,销售经理却反问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不会看吗,法律规定卖方有义务向买方逐条解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回答买方的疑问。 4.销售不断电话骚扰威逼利诱短信恐吓。销售乔崇在此期间不断打电话表示以个人名义给我补偿诱骗我继续交钱,并实施短信恐吓说我再不交钱将付法律责任。公司挞定函短信用销售个人手机号发出是否有法律效应。纸质文件并未告知到位,以快递电话联系不上为由推卸责任(销售并未知道我的住址,邮寄地址从何而来) 5.在沟通过程中询问征信问题时销售仅让把信息发过去看是否可以操作,此举是否为违规糊弄银行办贷款?销售乔崇一直宣传年底交房,合同上是2023年4月交房,此举是否为虚假宣传? 6.未及时告知不利因素。晚上有噪音影响,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并未告知任何楼盘的不利因素,且售楼部并未有任何不利因素公示牌,此举是否合理? 7.房屋涉嫌二次销售。该房屋信息在房管局房屋网上信息显示未售、未占有,出售该房,同时开发商并未妥善解决我的意向金问题,已开始售卖该房,我并未收到任何售楼部提到的纸质版告知函,售楼部此举是否违法 实在是走投无路,希望政府部门各位领导能为我主持公道,帮我要回属于我的钱!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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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11-18 |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商品房销售过程产生的消费纠纷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建议您向房地产主管部门住建局反映,也可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问题。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