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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阳市市监局卧龙分局/七里园市监所不作为
提交时间 2023-06-15
来信内容 本人3月18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了投诉,关于企业【河南仁森药业有限公司】所售【脚臭喷剂】虚假宣传一事,编号:1411303002023031820672397,受理单位【南阳市市监局卧龙分局/七里园市监所】在平台答复称【经调查,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不予立案】,本人不认可,理由如下:1、既然已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且【及时改正】,为何目前涉诉产品仍在销售,本人提及的相关功效宣称用语,仍在正常展示?既未下架产品,也未删除宣称用语,该监管所答复中所谓的【及时改正】,体现在了哪里?2、涉诉店铺【我家老药铺小店】,更换店铺名称为【微发现健康护理馆】,且店内上架了多个涉诉同款产品,涉及同样的违规事项。本人有理由认为,店铺经营者并未认识到相关违规问题的严重性,存在主观违规故意,并不具备【违法轻微】的认定性质。3、本人在该次投诉中,明确提出了理赔诉求,该受理单位【七里园市监所】,未对此做出明确的正面答复。综上,本人认为该市监所在此次投诉处理过程中,未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认定答复与事实不符,故要求政府相关监察单位介入处理,并责令该受理单位重新核查答复,给本人一个合理的解释。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06-20
回复内容

接到来件我单位高度重视,将来件转交给市局机关纪委经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微发现健康护理馆”宣传用语已整改到位

河南仁森药业有限公司在拼多多销售的脚臭喷剂使用的宣传用语“去脚气脚臭脚痒脱皮水泡、专攻严重脚臭脚汗、一喷清新、拒绝复发、除臭抑菌、快速杀灭各种毛癣菌”等内容,七里园所办案人员已于2023年3月29日对河南仁森药业有限公司法人沈晓丽进行了行政指导,当事人表示:接受指导。当事人随即进行了改正,删除了“专攻严重脚臭脚汗”违法宣传用语,改为“脚臭脚汗 鞋袜除臭”。调查人员通过“拼多多”网络平台搜索“微发现健康护理馆”店铺查看,所涉商品的宣传用语已整改到位。

二、举报人新反映的问题线索已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举报人反映该店铺“上架了多个涉诉同款产品,涉及同样的违规事项”,此问题为举报人在6月14日新反映的问题,市局机关纪委已于6月20日将该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核实。

三、七里园所未将调解结果告知举报人,存在工作失误

举报人王晓忠有1000元的赔偿诉求,七里园所工作人员已就该问题组织了调解。经过协调,该公司不同意投诉人的赔偿意见,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七里园所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市场监管【2023】第215009号)。随后七里园所在12315平台回复,但仅答复了“经调查,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在我们作出行政指导意见后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现的规定,建议不予立案。”遗漏了投诉调解结果部分内容的答复。调查人员已要求该所就调解结果主动联系投诉人,及时告知,弥补工作中出现的疏忽。七里园所已于6月19日将终止调解的结果告知举报人王晓忠。建议举报人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解决赔偿诉求。

下一步,市局机关纪委将建议七里园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