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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农村贫困户的标准是符合什么条件
提交时间 2018-08-05
来信内容 书记领导您好。我家里有两位80岁的老人都没有劳动能力了。住的房子还是属于危房的,子女都在外务工勉强维持生计。在习主席的带领下咱们的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了,都要让最底层的人民生活方式得到基本的保障。可是我们村里有些年轻的人还享有国家的低保对象,贫困对象,家里的房子还从新盖的。对于这个贫困人口的政策有哪些呢?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社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8-31
回复内容

建议您直接咨询所在村,详细了解流程。后附贫困户识别标准。

 

 

贫困户识别标准: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纯识别。2017年3208元以下,标准按照年均6%的幅度增长。

与此同时,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因素:

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饮水安全。达到国家饮水标准,无因为饮水而引发的地方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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