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举报侵害相邻权行为,希望领导查处。 |
|---|---|
| 提交时间 | 2024-12-09 |
| 来信内容 | 领导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赵店乡大峪村下川组别运基,本村本组有胡姓一家人想在我们宅基地(已办理不动产证)隔壁建设坟地。 我们宅基地隔壁原来是他们老宅基地,大约十年前他们申请了新宅基地,老宅基地属于规划成排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办法一家一户的原则,该宅基地应该属村里所有。 1.该宅基地归属权和使用权在村里不属于胡姓个人,他们准备建坟,已经放线,建坟影响村里规划。 2.在空的老宅基地上建坟,涉及改变土地性质,违反宅基地原始用途,非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 3.建坟未申请审批,属于违法私自建坟。 4.在别人宅基地隔壁新建坟地,违反《民法典》中侵害相邻权的规定。 希望相关领导能够制止违规建坟的行为,使胡姓人另寻合适的位置建设,紧要紧要紧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民政局 |
|---|---|
| 回复时间 | 2024-12-09 |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公墓、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建造坟墓”。2019年,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豫办〔2019〕18号),文件要求“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要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故而,您所反馈的贵村胡姓家庭占地建坟行为,按照文件规定应由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负责纠正查处,建议您尽快向其反映,确保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