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南阳市职教园区滨湖新城11号楼1单元702室直播噪音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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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12-22 |
| 来信内容 | 该邻居于24年秋季入住,入住后就开始直播,长时间在屋内蹦跳且没有做任何隔音措施,致使整栋楼都弥漫着咚咚咚的声音。我们住2单元801室,与隔壁单元公用一道墙,多次与物业沟通提醒该邻居,且多次协调,警察上门但仍无效果,对方依然我行我素。她在屋内可以进行任何活动,但是前提是不能影响他人,且我们明白邻里之间负有容忍义务,但截止目前,噪音已另我们无法忍受,请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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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2-24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噪声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您的问题建议向公安机关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