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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申请
提交时间 2023-02-24
来信内容 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房产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2-2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的问题,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转交新野县房产管理局,现将信息向您反馈如下: 目前新野未建设经济适用房。 申请公租房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体以下条件: 1、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1) 申请人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和申请地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3)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或成员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1) 已办理县城居住证明6个月以上、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行政单位公开招录、选调的人员由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2) 在县城区无住房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区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和申请地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