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南阳中梁江山印延迟交房,开发商和物业,推诿扯皮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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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10-07 |
| 来信内容 | 南阳中梁江山印本应4月30日交房,销售将本人房屋作为交付清水样板间进行了处理,4月30日收房时发现墙面及屋顶多抹了层劣质腻子,需要铲除;地面多了层5cm厚砂浆,需要清理;入户门损坏变形严重;缺少阳台门及一些其他小问题。当时开发商承诺恢复为正常交付标准。在不断的催促下,墙面铲除恢复一直拖到8月10日才勉强完成。入户门损坏严重,直到9月19日才进行了更换,此门是在督促了几十次后才更换的,可是换的门仍然是一个烂门:母门有一个大坑,子门内有一个30cm长的划痕,已经严重锈蚀,门页仍然变形,关闭后子母门间有1厘米的空隙,风刮着都有“哐咚哐咚”的响声。恢复期间房屋销售将该事情推给物业,物业又推给开发商的客关,客关的电话总联系不上,几方推诿扯皮,做事情拖拖拉拉,严重影响收房装修,期间打电话给中梁控股集团客服也不解决问题。就这样的服务和态度,物业不是在督促尽快维修,而是在催交物业费,滑天下之大稽。本人查了《河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出租,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根据购房合同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经物业买受人查验收房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交纳。物业买受人在查验收房时物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基于以上事实,求求领导们帮帮我,我现在连个管事的人也找不到,希望能督促尽快对不符合交付标准的地方进行维修;明确造成延迟交付期间的物业费该怎么处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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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10-12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示范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示范区住建中心督促,截止目前该项目建设单位已经承诺对王女士损坏的入户门进行更换,预计近几日新入户门将运输至该项目,到场后物业将第一时间联系您进行安装。关于物业费收取问题,您可以直接拨打市住建局物业科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63893869。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