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投诉南阳宛城区灶丰食代(范蠡路店)噪音扰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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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4-10 |
| 来信内容 | 投诉灶丰食代(范蠡路店)噪音扰民事件。 在以城市居住为主的区域,每天下午六点开始,该店铺用超级吵的声音,放音乐,并有歌手驻场。已经超过国家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00倍。 周围好几个小区,且有的小区老人居多,实在不堪其扰。这个点也正是学生回家写作业时间,辛辛苦苦赚了半辈子钱,买了套房,整天楼下放音乐跟蹦迪一样。 麻烦相关领导重视并解决,万分感谢!!!感谢领导理解!!!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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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4-21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餐饮店噪音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您的问题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