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土地过户撤回申请
提交时间 2024-12-07
来信内容 部门领导您好:我于今年4月份在咱们方城经过中介公司购入独家院一栋。于2024年6月26日在我县便民大厅申请办理土地出让事项,在6.26-9.19日等待土地出让审批以及办理相关过户事宜时,发现房屋信息和房屋年限与当时所买时有所不符,无法进行接下来的买卖合同。但中介表示土地出让手续已于9月份审批通过,现到缴纳土地出让金阶段。土地相关部门已经无法撤销此项申请。所以买卖必须进行下去,只有撤销土地出让申请后才能商议接下来买卖事宜。特此求助相关部门,在此特殊情况下,我们买方怎样能申请撤销此项土地出让申请?相关部门领导能帮助撤销此项土地申请,万分焦急,望相关部门酌情处理给予意见。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方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12-11
回复内容

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信访人王洁沟通,房产中介与信访人王洁信息沟通不当造成。关于撤销此项申请一事,因该批申请办理涉及19户,且批复文件属于同一个文件,其余18户证件已办理完成,因此,批复文件无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