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猪年卖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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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9-02-15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南阳市交通运输局领导: 这封信可能会石沉大海,也可能会阳光明媚。基于我对依法治国的美好憧憬,对执政为民的坚信不疑,还是把事情的原委向政府向领导陈述:2019/2/12号在南阳市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买了2张到东莞长安的长途车票(1张成人票全价RMB 480元,1张儿童票半价RMB 240元),之后凭票进站,经过一番问询终于找到要乘坐的车辆,可是守在车门处的管理人员不让上车,说必须是全价才可以,我据理力争:“在车站买的正规的票,车站也是按照国家政策卖的合法的票,为啥不能上车。” 再怎么说事实,讲道理,人家就是不让上车,之后找到现场一名负责人,经协调再出RMB 150元可以上车,店大欺客是经常之事,处于绝对弱势的一方也只能妥协。原以为事情就此了结,能顺利到达目的地。可谁曾想到,车辆驶出客运站转了2圈,就把一车人全卖了,到达广州后又卖了一次。更让我气愤是:我的目的地是东莞长安,车辆到达东莞塘厦不走了,说这是终点站........,只好自己打的到目的地(花费RMB 200元)。 对于此事,我有几个疑问? 1. 车站卖的票,车辆负责人可以不认可,车辆是否被个人承包? 2. 个人承包的车辆与政府合作(车站卖票),是否接受监管?现场负 责人的做法我能理解,但不合规矩,没有原则 3. 春运期间,长途客车在市区象卖猪一样倒卖乘车人员,无人问津? 尊敬的领导,车站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心灵的眼睛,所有的善恶美丑在这里一览无余,在依法治国,恪守规矩的大背景下显得格格不入,请领导重视,万分感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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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9-02-22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您于2019年2月15日在“市长信箱” 平台上投诉南阳发往深圳的班车,投诉内容为“被强制加价购买座位”。 接到投诉后市运管局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人员对所反映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 1、责令客运企业加强司乘人员服务意识教育,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2、责令客运企业负责人向旅客进行道歉,并退还旅客相关费用,取得旅客的谅解。 3、罚款壹仟元。 感谢您对南阳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今后如遇此类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南阳市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电话12328投诉举报,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