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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反映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金监管科胡科长不作为敷衍群众
提交时间 2024-08-22
来信内容 我们于2020年10月17日购买南阳市宛城区晟财富广场b-2219的公寓。购房人王闪是我嫂子。我们缴纳房款297105.45元均未进资金监管账户,导致楼盘四年过去依旧是停工烂尾状态。 7月12日我把此事反映给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金监管科胡科长13838988167。胡科长表示会帮我协商房子降价的事。至此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多次向胡科长致电,今日才得知胡科长早已把我电话拉黑。我只好哀求办公室科员帮我和胡科长询问进度,但至今没有等到胡科长的答复!协商进度一无所知,所谓办事就要有始有终,但胡科长只撂下一句话:帮我协商。便让我苦苦等待一月之余!我拨打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金监管科的座机电话61387871几十通,该部门科室形同虚设,都无人接听!老百姓遇到困难求助政府竟这么难,连经办科室都联系不上。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金监管科公职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我求助数月竟没人处理,若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工作态度都是如此,那么我们老百姓遇到事情该向谁求助!政府部门堂堂胡科长针对群众诉求只是敷衍,随后将事情抛掷脑后,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以上种种都有通话记录,胡科长敷衍老百姓,漠视群众利益,脱离人民群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里强调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服务零距离。那么胡科长无故失联,甚至数月之久电话不接,经办科室无人问津。老百姓遇事求助无门,我们与政府之间的距离远之千里。如今只能将事实阐述,请求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查看我的诉求,核查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金监管科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摸鱼状态,玩忽职守!愿上天垂怜,希望我的这封上访信件不被淹没,让老百姓有处可依。万分感谢,联系我13875835313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8-2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关于王闪投诉我中心资金监管科胡科长不作为一事,我中心高度重视,组织中心人员进行核实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王闪于2020年10月17日购买南阳市宛城区同晟财富广场B-2219的公寓,其缴纳房款297105.45元均未进资金监管账户,后期因其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进行贷款,无法缴纳后续房款而要求退款,企业因经营不良无钱支付退款形成矛盾。2023年12月,该同志向中心反馈了这个情况,中心核实后于2024年1月16日向企业发放了《告知函》,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若仍不整改,中心将依据《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不予审批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并暂停该预售项目网上合同备案业务”,企业收到《告知函》后,同意立即整改。2024年1月20日左右,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小组召开会议,会议考虑到该项目属于问题楼盘和“保交楼”项目,项目正处于建设的关键时候,为确保项目按时交付使用,不再暂停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方面的业务开展,同时要求宛城区化解办督促企业尽快解决王闪要求的问题,不动产中心积极配合。

在各方努力下,企业于2024年1月底与王闪达成协议,承诺第一时间将该房屋向第三方转让,第三方所交房款直接归还王闪购房款。由于第三方购买人一直未能如期交款,还款未能成行。后王闪与企业协商,同意继续要该房屋,但要求企业进行降价。7月12日该市民把此事反映给胡文超科长,该同志考虑到王闪实际困难等情况,积极帮助协调企业解决房屋降价的事情,经协调每平方米在原合同价基础上下调两千余元,王闪仍不满意,多次提出要求不予接受。期间,考虑到工作人员都在窗口工作,职能间办公电话未能及时接听,胡文超安排了专人对接,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其反馈,确保沟通通畅。

8月12日,胡文超接到同事转来的王闪要求房屋降价的诉求后,第一时间转发给企业联系人,表达王闪求,企业后来回复表示该价格为项目开发的成本价,已经达到企业的极限,同时希望各方能够对此价格保密,避免引起大规模的降价潮,造成项目无法收拾,彻底烂尾。该信息向王闪进行了反馈,但仍坚持按自己要求的价格协调。中心在向企业反馈后,企业联系人表示向领导汇报进行研究,至今没有回音,该同志认为企业正在研究,也未向王闪进行回复。

关于拉黑电话一事,由于近期胡文超同志频繁接到外地骚扰电话,所以对所有外地电话进行了黑名单设置,王闪的电话为湖南的电话,所以无法接通

鉴于上述情况,我中心认为王闪购买南阳市宛城区同晟财富广场房屋的情况,属于合同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建议王闪依据有关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