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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关于石墩的摆放是否违法?
提交时间 2024-12-12
来信内容 商住楼商铺门前区域是小区的公共区域用于小区车辆的停放使用。即使按照承租商铺的合同来说,也只是租用的室内面积,并不包含商铺门前区域。目前有承租者在门前区域摆放石墩,导致无法停放车辆,承租者摆放石墩占用公共区域的位置,此行为是否违法?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12-17
回复内容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南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相关规定,立即将此件反映问题移送至宛城区城市管理局(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办理,经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反馈,接到反映问题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至现场(详见附件)并电话回访反映人,经调查核实,此件反映问题为南都领御小区大门旁边公共停车场内部,该停车场是由小区物业、市车辆停检服务中心和南阳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监督、管理及运营。已告知反映人,如有疑问,可向小区物业、市车辆停检服务中心或南阳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反映人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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