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请求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支付拖欠我司的监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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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9-06 |
| 来信内容 | 一、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4日河南朔方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我司)中标邓州市X032都司至林扒镇段灾后恢复重建 工程等五个项目监理项目,2022年2月25日,我司与公路管理所分别签订五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 称“合同”),五份酬金共计688000.00元。2023年2月15日,合同所涉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截至2023年2月15 日,公路管理所应当支付全部监理服务费688000元。截至目前公路管理所仍欠付我司 6880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82517元(以688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23年2月15日起暂计至2025年 8月11日至的逾期付款利息),以上共计770517元。 我司公路管理所的诉求 1.按照我司主张金额向我司支付欠付监理费本金 688000 元,我司愿意参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 定给予公路管理所在收函后60 天的支付宽限期。 2.如公路管理所在 60 天内完成支付欠付的监理费本金 688000 元,我司承诺息诉罢访并酌情减少对公路管理所 的82517元逾期付款利息请求。 3.请贵单位在核实无误后向上级政府部门或本级财政部门呈报财政 拨款申请并向我司抄送该申请。我司中标邓州市X032都司至林扒镇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等五个项目监理项目, 2022年2月25日,我司与公路管理所分别签订五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五份酬金共计 688000.00元。2023年2月15日,合同所涉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截至2023年2月15日,公路管理所应当支付全部监 理服务费688000元。截至目前公路管理所仍欠付我司 6880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82517元(以688000.00元为 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23年2月15日起暂计至2025年8月11日至的逾期付款利息), 以上共计770517元。 二、我司公路管理所的诉求 1.按照我司主张金额向我司支付欠付监理费本金 688000 元,我司愿意参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 定给予公路管理所在收函后60 天的支付宽限期。 2.如公路管理所在 60 天内完成支付欠付的监理费本金 688000 元,我司承诺息诉罢访并酌情减少对公路管理所 的82517元逾期付款利息请求。 3.请贵单位在核实无误后向上级政府部门或本级财政部门呈报财政 拨款申请并向我司抄送该申请。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邓州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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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9-11 |
| 回复内容 | 关于河南朔方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邓州市X032都司至林扒镇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等五个项目的监理资 金,农村所已积极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已向邓州市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