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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有关征地社会保障落实资金问题
提交时间 2022-07-28
来信内容 你好市领导! 我们再次反应关于内乡县湍东镇下洼村红土坡小组的失地保障费用落实问题!国土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法让我咨询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关249省道!内乡西站高速西站通道!灵山北路!涉及的项目都把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到位了吗!你们深入了解和调查了吗!有事实依据和数据落实吗!你们是主管土地监管部门!你们一次又一次偏离我们反应的问题中心!当地政府都解决了我们还向你们市局主管部门反应问题干嘛!落实了就把我们涉及174人个人社保养老个人账户支付社会保障费用计入的依据和数据!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2-08-02
回复内容

关于内乡县湍东镇下洼村红土坡组村民反映

灵山北路土地补偿款和社会保障费落实问题的

   

 

为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内乡县灵山北路项目涉及湍东镇屈庄村和下洼村,2021年组卷上报81.54亩,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灵山北路上报面积81.54亩中有33. 786亩压占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实验区),要求予以核减33.786亩,核减后面积为47.754亩。

2022年3月16日经省政府批复(豫政土[2022]277号),2022年4月3日经市政府转发批复(宛政土[2022]84号)。批复内乡县灵山北路项目47.754亩(其中湍东镇屈庄村屈庄组11.2875亩、王庄组36.441亩,湍东镇下洼村红土坡组0.021亩)。

内乡县林业局已将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方案已报国家待批准。调整方案批准后我局将内乡县灵山路未报批部分进行组卷报批。

内乡县湍东镇人民政府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 1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有关规定,正在先期拨付灵山北路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并足额拨付落实到位。

 

 

 

                                内乡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