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
---|---|
提交时间 | 2021-09-02 |
来信内容 | 你好,最近因城区四改一拆,双隆一号公寓列入拆迁范围,小区居民均已响应号召与街道办、南阳市宛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但协议中仅约定了产权置换后的面积及补助金额,对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不相符合。所签订的协议中对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过度期限及后续如超过过渡期未能交房回迁的违约责任、超过过渡期的过度费用如何确定、支付等均未约定。这使得住户的权益无法保障,毕竟我市是有超过十年未能回迁、过渡费无人发放的先例的,且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我们相信“四改一拆”政策的大方向是对的,是有利于南阳发展的,但对于政策影响下的住户权益也是需要保障的。希望对于此事贵单位能给予回应。 另,还想咨询下南阳市宛城区房屋拆迁事务中心是哪个单位的下属部门?是否是宛城区政府委托的房屋拆迁实施单位? 以上。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时间 | 2021-09-02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四改一拆具体拆迁安置政策请咨询房屋所在辖区政府和区拆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