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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锦绣公寓电费收费为何高于供电局
提交时间 2019-08-17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委负责民生的领导,物价局/电业局领导:

关于新世纪大道西段锦绣公寓电价一事,很早小区居民已提出,至今未解决,我们县委,物价局,电业局是不管呢还是不作为呢?我们很想知道。

我们的市电价格应该在0.56元/度,工业用电也就1.0元左右吧?锦绣公寓电价收费标准和各位领导讲下:180度以内(含180度)0.62元,超180度260度以内0.67元/度。超260度电价0.86元/度。每月都是这个计算方法,请问相关部门领导这个正常吗?

关于此事我们会静等各部门领导的调查回复,如若无法解决,我们继续找市里,不行找省里。相信各部门领导区区小事不用我们在这么找吧?希望你们实地调查下,能给到院里全体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此谢谢各部门领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召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2-0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办已与县电业局联系并反映此问题,并督促其抓紧时间整改,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