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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偷排污水到十二里河
提交时间 2024-05-02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卧龙区卧龙路十二里河住户,近几年经过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市区很多内河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这其中就包括我提到的十二里河,但我最近一段时间发现卧龙路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原来高教园汽车站)西北角位置,有个墙根掏个洞,经常在晚上从院内向外排放有刺激气味的污水,直接就流到十二里河内,不仅给晚上路过游人带来不便,也污染着河道。开始我还以为是偶然的,我留意了下从我第一次发现到现在已经有4个多月了,基本上都是这样,晚上排放,白天不排。另外我发现这个附近十二里河桥上游附近近来水质也很差,应该还有其他人也在往河内排污,政府花费巨资治理河道就是想给市民一个干净、文明的生活环境,但像这样恶意污染环境行为人员,却在破坏大家辛苦努力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希望政府部门迅速全面排查,及时制止这些破环南阳卫生城市的蛀虫。 同时,我也有个建议,能不能把十二里河桥西头的游园对外开放,既然政府修建了该游园,就应该对市民开放,供大家健身使用,但现在它基本上整天都是大门锁着,实属浪费,当然如果能安装些健身器材,市民更会赞扬本届政府在建设文明城市的施政工作务实。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 2024-05-08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根据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您反映的学校排污问题,属于城管部门管理,建议您向城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