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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方城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发放的通知》
提交时间 2025-02-16
来信内容 关于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如何领取? 1,符合什么条件在人员可以领取?是外出就业在就可以领取,还是有什么限制条件? 如果有限制条件,请完整告知限制条件。 2,如何领取往返交通补助?发放补助在主体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补助?截止什么时候符合领取补助在人员可以收到一次性在往返交通补助? 3,一年内什么时间可以申请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方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2-17
回复内容

你好:

1,符合什么条件在人员可以领取?是外出就业在就可以领取,还是有什么限制条件?如果有限制条件,请完整告知限制条件。

什么条件人员可以领取:县外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限制条件:年度内跨省、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根据申请人所在乡镇与跨省、市内县外、省内市外就业地距离远近发放,每人每年只能申领一次。

具体标准:市内县外补助100元;省内市外补助150元;跨省300公里以内补助 200元;跨省300-500公里补助300元;跨省500-800公里补助 500元;跨省800-1000公里补助800元;跨省1000 公里以上补助1000元。

2,如何领取往返交通补助?发放补助在主体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补助?截止什么时候符合领取补助在人员可以收到一次性在往返交通补助?

如何领取:

1、务工单位出具的年度内跨省、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务工证明;

2、由驻村干部(书记或责任组长)和村干部(支书或主任)进行“双认定”;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乡镇至务工就业地(公司)导航图片。

发放形式:

1)提交材料。由跨省、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就业脱贫人员(含监测对象)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提交申报补贴所需材料,行政村(社区)对申请人申报的补助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且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的,报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复核。

2)乡镇(街道)复核。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对行政村(社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汇总,于每月20日前上报县人社局。

3)补助发放。县人社局对各乡镇上报享受补助人员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财政局审批,经财政局审批后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本人一卡通账户。

符合领取补助在人员收到一次性务工补贴时间:根据本人提供年度内外出务工资料的时间,通过审核后,直接发放到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本人一卡通账户

3,一年内什么时间可以申请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每年的12月20号之前年度内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根据申请人所在乡镇与跨省、市内县外、省内市外就业地距离远近发放,每人每年只能申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