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相关单位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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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7-24 |
| 来信内容 | 我家住雷锋路570号,于2025年6月向市住建局市消防队市司法局投诉我一楼业主封闭安全出口一事,市消防队回复此事应转办古城办事 处,古城办事处拒绝处理,市住建局和市司法局至今未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封闭占用堵塞 安全出口的需要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伍万元以下罚款,我投诉至今,未看到哪些单位对此事做出相关处理。消防法难道没有用吗? 居民安全问题是不需要被保证的吗?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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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7-29 |
| 回复内容 | 根据宛政【2023】10号南阳市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性执法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占用疏散通道符合南阳市交由办事处行使的 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