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社旗县兴隆镇计生办不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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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7-03-28 |
来信内容 | 我老公是深圳户口,我的户籍所在地是:社旗兴隆珪章。2014.12.16日在深圳办理的结婚证,现在怀孕了。想在女方老家办理准生证,镇上计生办负责人说,结婚证在男方办的,所以准生证也要在男方办。问了深圳计生办,他们要女方在老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镇上的计生办还是不给办。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社旗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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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04-11 |
回复内容 | 经查:该育龄妇女陈某为本地姑娘外嫁至广东省深圳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但其一直在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居住,其长年在外,婚育情况不明,其自己提供的一份深圳育龄妇女服务手册显示其已生育1男1女;其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办理一孩生育证计生策,故未为其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后经与深圳方面联系核实证实其属零孩,兴隆镇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电子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该育龄妇女已持相关材料向金沙社区提交办证申请,目前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