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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村乡两级政府强制指派个人承包地给其它人的执法合理性询问
提交时间 2025-04-22
来信内容 本人邓州市小杨营乡角门村村民,现将具体内容作如下陈述:本人为角门村外嫁女,从出生至去年一直有家庭的承包土地,出嫁后老公家 没有承包土地,且有老公家出具的无地证明。另本人户口一直在角门村未迁出;另一层本人目前为南阳其它县的小初中人民教师。去年, 村政府以出嫁女应将土地收回的名义说要将土地收回,随即本人提交了老公家当地出具的无地证明,协商未果后村政府又以事业编制的理 由强行将土地指派给他人耕种,目前土地属于耕种状态,种植作物为小麦。随后本人将村里的行为反映到乡政府,要求乡并村政府对村政 府的行为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给出法律解释,村乡政府至今未给出什么说明。 根据 农村集体经济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务员会丧失土地承包资格,本人在此提出第2个问题,事业编制教师属于公务员吗?教师会丧失土 地承包资格吗? 另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30年内无论承包人身份如何转变承包情况不变,在承包期内不该剥夺土地承包资格。 法制办有义务协助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包括立法,普法等内容,本人在此询问第三个问题,村乡两级政府强行将本人在承包期的土地指派 给他人耕种的事实是否合法,另村政府有权收回我承包的土地吗?请给出法制办的意见。以上是本人这次询问的情况,三个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小杨营乡
回复时间 2025-05-12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来信已收悉,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 再次感谢你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