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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百里奚社区百里奚村土地证问题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5-08
来信内容 尊敬的不动产中心领导 我家于1996年在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百里奚社区百里奚村购买一套房产,正常过户并取得了有南阳市人民政府盖章的房产证,房产证时间:1996年12月29日,章:南阳市人民政府房产证专用章。 1998年10月25日,高新区进行了土地测绘,收取了28元费用,并提供了收据。 收据内容:测绘费,税花费,证书费 收费单位: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收款人:张海洋 本次测量后,未发放土地证,也没有相关其他沟通。 希望了解,我们购买的这一处房产是否经过1998年测量后应该发放土地证。此外了解到同村有土地证的人,信息如下: 经过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供的“南阳市地籍图公开查询系统”查询,看到同村有四户居民有“宗地证”,其中王志臣的情况如下: 宗地代码 411303006002jc00078 不动产单元号 411303006002jc00078w00000000 土地坐落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百里奚村百里奚组 土地性质 宅基地使用权 实测面积 157平方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5-0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并已与您电话沟通。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理的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范围为市中心城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您反映的是宅基地登记问题,建议到辖区的高新区管委会国土局咨询办理。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