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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诉求书
提交时间 2021-12-27
来信内容 诉 求 书 局长您好! 我叫路风杰,女,汉族,1962年9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412921196209202022,党员,退休干部,高级工程师,原工作单位:中国兵器豫西集团。现住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凯旋路社区,联系电话:13837794561。 我是因民间借贷案,4年前在河南南阳卧龙区执行局立执行案。执行时,被执行人已转移全部财产,使得名下无财产可以执行。法官传讯时,打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联系不上。寻找时,住处搬迁,找不到人。执行局让我自己找人,4年间我不断地寻找,可无结果,因此案子无实质性进展。 后来查到被执行人收到他人还款,涉嫌拒执犯罪。 我到南阳卧龙区公安分局报案,不予立案,让我去法院自诉;我到南阳卧龙区法院自诉,法院说:“找不到被告人无法办案”。就这样南阳卧龙区法院和公安分局相互推诿扯皮一年多不予立案。 4年了,我的执行案焦点是寻找被执行人。因找不到人,案件被搁置。目前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可苦于无单位受理,特来向局长求助。 一、投诉内容 1、请求执行局采用科技手段寻找被执行人协助办案 采用卫星定位、大数据分析,协助抓人,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办案力度。若能找到被执行人,可能我的案件会有突破性进展。 2、法院或公安对我的报案,立案侦查 对这种有钱不还的老赖,应当受法律制裁! 二、事实与理由 本人与被告人借贷案件判决于2017年12月5日生效(见判决生效书及判决书),由于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3月19日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立执行案(见执行案件立案登记表)。执行时,被执行人已转移全部财产。法官传讯时,电话不接,短息不回,联系不上。寻找时,住处搬迁,玩失踪游戏,严重妨碍执行。 执行局让我自己找被执行人,茫茫人海中找一个藏起来的人,谈何容易!我跑断腿、磨破嘴,又雇人寻找,无结果。四年了,一直都在找人、找人、再找人!!!因找不到人,案件就这样耽误着。真想不通,为何寻找被执行人是个人的事情?难道这不属执法部门的职责范畴?科技这么发达,为何不采用些手段抓人呢? 其实我的问题很简单,就是找到被执行人,讨个公道!结果让我自己找人,找了4年,头发都急白了,尚未搞定,何其悲哀! 哎,欲哭无泪...... 现已查到被执行人收到他人还款,涉嫌拒执罪(见被告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罪的相关证据)。 2021年1月13日我到南阳市卧龙区公安分局报案(见控告信),不予受理(见不予立案通知书),建议去法院自诉。 2021年1月15日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递交自诉状(见自诉状)。法院说:“找不到被告人,我们怎么判决?法院不像公安还能定位抓人,你去公安让他们抓到人移交到法院来办理。” 至今卧龙法院因找不到被告为由而不予立案。 接着我又去卧龙区公安分局,这次领导告诉我:“按你住址,你属高新公安分局管辖,不归我们管。” 奇怪?!上次下达文书不予受理,这次又说不归他们管了? 我又来到南阳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仍被拒收,理由是:你的诉讼及执行案件都在卧龙区法院办理,控告也应在卧龙区公安分局。 2021年4月28日,我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见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三个月后,打电话回复我,说:“审了你的资料,符合立案条件,正催促卧龙公安局立案,等通知。”我问:“大概需要多久?”警官说:“10天内给你答复。”10天后,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如今8个月过去了,南阳卧龙区检察院未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 2021年5月19日向河南派南阳巡视组,13指导组投诉(见投诉信)。 2021年6月15日,南阳市卧龙区公安分局通知我去说明情况,吕警官(18336699510)负责接待,并做了报案记录。 2021年6月21日,卧龙区公安分局的陈警官(18336699160)又通知我,说上次报案记录太简单,再过去完善一下。 2121年9月14日,卧龙区公安分局来电(155656555570),又要控告信资料,我拍照后微信发他。 此后再无进展! 为什么我们老百姓办事就这么难,你说不管,他说不管,到底谁管?说什么人民法院为人民,难道我不是人民?! 天哪!为何中国这么大,竟没我说理的地方!!! 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三、事实材料 1、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证明书及判决书 1、执行案件立案登记表 2、不予立案通知书(南阳市卧龙区公安分局下发) 3、自诉状 4、控告信 5、被告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罪相关证据 6、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 7、投诉信 四、期望 期待领导能给予解决!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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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南阳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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