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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无证违规建房、私砌围墙侵占村内历史公共通行道路,欺压弱势农户,侵害我家及邻里合法出行权益,在校大学生网上维权
提交时间 2026-05-13
来信内容 本人系南阳市社旗县桥头镇史庄村在校大学生,现实名举报本村村民王海洋、王华清无证违规建房、私砌围墙侵占村内历史公共通行道路,欺压弱势农户,侵害我家及邻里合法出行权益,所述全部事实均真实无误。 涉事建房侵占道路为该户父子二人,本人知晓其姓名常用读音,汉字写法可能存在细微出入,现按村内日常称呼常用写法上报,真实身份以相关部门下乡现场核实为准,实际住址为本村该户固定宅院,身份无误。 该住户老宅多年闲置无人居住,去年2025年擅自拆除旧房后私自动工新建房屋。据我方查证了解,该户建房未办理完整合法的建房审批手续以及宅基地相关许可证件,属于无证违法违规建房。建房施工期间,刻意超出自家宅基地法定确权红线范围向外扩建、修筑围墙,强行侵占本村通行数十年的公共必经通行小道。 这条通道是我家和隔壁邻居两户人家南向出行的必经之路,原先道路宽敞,可正常通行私家车、农用马车、农耕机械,保障日常起居和农田劳作出行。自该户违规建房、占道修墙后,道路被严重挤占收缩,如今车辆完全无法通行,日常出行极为不便。我家与相邻住户都深受影响;而受牵连的隔壁邻居近两年已举家迁居县城,去年对方建房时不在村内,不了解详细情况,没能及时制止,才造成如今道路被侵占的既定局面。 事发之后,父母也曾向村委会反映情况,但村干部并不掌握该户建房手续、越界占地的详细实情,问题始终没能协调解决。 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村农民,仅有小学、初中学历,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合法维权途径。父亲生来老实本分、性格憨厚,从不与人争执。 且该户主为上门倒插门落户本村,但其本人在村内有多家表兄弟宗族亲戚,家族人员多、人脉抱团,在村里势力大。对方正是看清我家为人老实、势单力薄、不懂维权,又依仗自家宗族亲戚人多抱团,存有欺软怕硬的心理,才肆无忌惮侵占公共道路,蛮横挤占通行空间,让我们一家有理难诉、受尽委屈。 我现在在外就读大学,一边在校学习,一边终日牵挂家中此事。每每想到父母在家受人欺压、有苦说不出,明明占理却无处申诉,内心无比煎熬、焦虑无奈。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向上级部门实名如实反映全部情况。 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下乡实地勘测丈量,核查该户宅基地红线与建房审批全部手续,严查无证违建、非法侵占村集体公共道路的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其拆除占道围墙,恢复道路原有通行宽度,维护我家和受害邻居的合法通行权利,为弱势普通农户主持公道。 本人以上陈述全部客观属实,事实全村广大村民皆可作证。恳请上级主管部门现场实地核查,并走访村内知情村民座谈问询,查清对方无证违建、侵占公共通道的全部事实;依法依规要求其拆除占道构筑物、恢复道路原有通行宽度。体恤弱势农户实际难处,公平公正处理此事,维护村民集体合法权益与我家正常通行权益。 举报人:杨钦如(在校大学生) 本人电话:19283618975 母亲电话:18567162336 住址:南阳市社旗县桥头镇史庄村焦庄15号 日期:2026年5月13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6-05-13
回复内容

杨钦如,你好!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盖章;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25]12号)第三十一条:“乡镇政府应当落实巡查、报告和监督管理责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巡查和依法查处村民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在农村违规建房监管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请及时向乡镇政府反映,由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