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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实名反映邻居占用我家宅基地纠纷一事
提交时间 2026-04-29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崔庆银,家住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山底村小店乡崔中组48号。身份证号:411326199105101157,本人电话:18060829983,爱人董女士电话:13203770321。 我实名反映本村邻居(我父亲的亲哥哥,我的亲大伯)违规建房、强行占地、欺压弱势晚辈的问题。我家中有一处老宅,目前空置无人居住。我常年在福建外地务工,爱人带着年幼孩子留守老家。 我家和大伯家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多年来,两家从未发生过任何矛盾与争执。2026年3月以来,我的亲大伯筹备建房以来,自始至终从未与我本人进行任何沟通,也未商议过地界划分事宜。 我父亲95年去世,母亲96年改嫁,家中没有任何亲人可以依靠。本是至亲骨肉,大伯却仗着自家人口众多,态度蛮横霸道,刻意欺负我无依无靠。 在4月23日就擅自开挖建房地基,强行占用公共过道与集体地界,挖毁原有边界,不留任何合理间距,直接挖到我家老宅地界边缘,致使我家原有地基裸露在外。 我爱人前去正常沟通协商,对方人多势众、蛮不讲理,言语恶意威胁,还有动手打人的行为,孤儿寡母势单力薄,根本无力争辩。 村支部、乡里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阻、调解制止,对方完全无视乡里和村里两级管理,拒不听从劝阻,依旧强行施工。 至亲长辈明知我常年在外务工、家中无人撑腰,两家素来和睦,不但没有半点体谅,反而借机仗势欺人,恶意侵占邻里地界,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基层多次调解均无结果,我们普通百姓求助无门,内心万般无助委屈。 恳请相关部门实地核查情况,及时制止对方违规施工,公正处理此次亲戚邻里纠纷,为弱势百姓做主,切实保障我们一家人的合法居住权益。 本人保证以上所述全部属实,无捏造、无诬告、无夸大,本人自愿对以上所有反映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6-04-29
回复内容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盖章;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25]12号)第三十一条:“乡镇政府应当落实巡查、报告和监督管理责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巡查和依法查处村民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在农村违规建房监管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请及时向乡镇政府反映,由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予以制止。如果涉及到宅基地权属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由村镇调解,调解不成的收县级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