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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南阳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1-14
来信内容 关于南阳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公职人员牛正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借贷在外经营第三产业,子女配偶经商等问题举报 举报人:利信 联系电话:028-62615330(15680089565) 被举报人:牛正华(南阳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公职人员)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牛正华利用职务之便在外经营第三产业,请领导调查他的违规违纪行为。如单位不受理,我们会带上相关材料直接实名举报到市长信箱,并且带着记者,带着媒体曝光,谢谢.届时连根拔起,勿以身试法。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2-01-18
回复内容

关于利信公司反映牛正华问题的

调查情况说明

市局机关纪委:

关于我单位职工牛正华同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借贷在外经营第三产业,子女配偶经商等问题的举报,我单位经认真调查了解,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牛正华,男,1966年3月生人,现为南阳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职工。2016年7月购买房子时,由于资金不够,以本人名义向利信公司贷款56000元,在牛正华住房公积金贷款获批后,与利信公司协商,要一次性归还贷款,但利信公司工作人员说必须贷款期限满3个月后才能还款。3个月后,牛正华又去还款,利信公司工作人员让其还款本息共计89000元,利信公司给的解释是按照3年利息计算的,而牛正华在利信公司的贷款实际使用时间3个月,牛正华与利信公司多次交涉,该公司都拒绝还款,并说要还必须还贷89000元。牛正华认为利信公司属于以欺诈方式放贷的高利贷公司。在双方多次交涉还款未果的情况下,牛正华把该笔贷款转借给他人(段玲)使用,段玲在使用并归还利信公司6个月贷款利息后,失联。期间,利信公司多次恐吓、威胁牛正华,并要进行实名举报。

利信公司举报的牛正华同志拥有第三产业问题,经我单位初步调查了解:该同志名下无第三产业,其子牛振东为天津豪威公司职工。家属孙培丽名下有一河南弘达财税服务公司,孙培丽是法人,牛正华未在该公司兼职。所以,利信公司举报的与牛正华同志间的借贷问题属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利信公司举报的牛正华同志经营第三产业情况不属实。

特此说明。

 

 

                           

 

 

南阳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