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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非法侵占村民耕地发展林果业种植桃树
提交时间 2022-09-23
来信内容 官庄镇宗坡村4组张洼村民张新豪利用政府修建官庄工区快速路时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非法侵占村集体分给村民的耕地栽种桃树,依据国务院2021年7月30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村民违反了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请上级领导部门依法规调查事实,消除违法行为,保护耕地,还林于耕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2-09-28
回复内容

南阳市官庄工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非法侵占村民耕地发展林果业种植桃树的

调查报告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6日官庄工区国土资源局接到贵局交办的赤虎街道办事处(原官庄镇)宗坡村4组,张洼村民张新豪利用政府修建官庄工区快速路时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非法侵占村集体分给村民耕地栽种桃树的案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立即成立由工区国土资源局牵头,赤虎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赤虎街道宗坡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实地走访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反映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为匿名群众,无姓名无联系方式,无法确定反映

人真实情况。

二、 反映的主要问题。

赤虎街道办事处(原官庄镇)宗坡村4组张洼村民张新豪利用政府修建官庄工区快速路时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非法侵占村集体分给村民的耕地栽种桃树,依据国务院2021年7月30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村民违反了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请上级领导部门依法依规调查事实,消除违法行为,保护耕地,还林于耕。

三、 调查情况。

经查,通过实地调查落实,宗坡村4组村民张新豪,于2019年2月份在宗坡村张洼4组自家承包耕地上及租赁本村村民耕地上发展林果业,共种植桃树12亩,其中自家承包耕地种植7.5亩,租赁其他村民耕地4.5亩(每年每亩土地租金500元)。

四、 调查处理意见。

1、鉴与该户于2019年2月份在宗坡村张洼4组,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及租赁本村村民耕地上发展林果业,是在国务院2021年7月30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前所为。                                                                               

2、按照2022年8月22日河南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耕地造林整治发〔2022〕2号)要求,管辖权属农业及林业部门,我局将案件线速通报给官庄工区农业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日常监管。

3、官庄工区国土资源局责成赤虎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及宗坡村委会,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宣传耕地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制止新增违法侵占耕地及土地流转为林地、园地的违法违规现象并及时向群众解疑释惑,消除信访隐患。

特此报告!

南阳市官庄工区国土资源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