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县长: 您好! 我是镇平县涅阳街道小店村居民,现向你实名举报李庚奇,(男,约55岁,现住址:镇平县207国道建材城,航天水泥经销处)非法占有、买卖国有土地,并在未经任何部门申批的情况下私自在县城207国道原棉麻公司所属国有土地流失等违法行为。 违法违建项目一:自2007年至2017年期间李庚奇非法购买县城207国道原棉麻公司所属的建材城内最南侧东西约50米,南北约30米,约2000平方国有土地,无任何手续;自2018年开始李庚奇在其非法购买的土地上未经国土、规划,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肆意在其非法所购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含地下室共三层。其中还有约东西5米南北30米用于抢险救灾的生命通道消防通道也被李占为己有建成三层连体房子。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74条相关款项之规定;根据城乡规划法、消防法以及镇平县城市建设规划条例相关之规定李庚奇属于严重涉嫌违法买卖、占用、国有土体,严重违法建造房屋,占用消防通道, 违法违建项目二:2021年李庚奇在未经国家任何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207国道东测水渠(此水渠为镇平县水利局所属的西干渠,用于抗洪排涝)建材城入口桥南约40米处私自违建一座东西约25米南北约20米的高危桥梁,用于其个人买卖水泥,停放装载量高达50吨的水泥车停放,以及出入使用。且违法所建桥梁未经任何检测机构审批,达标。所建桥梁严重不达标,出水量极小,给即将到来的汛期,县城抗洪排涝工作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望书记慎重考虑予以尽快拆除!在过去的一年我们都不愿回想起血的教训(郑州7.20特大暴雨事件)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未雨绸蒙,杜绝安全隐患,以免天怒人怨!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新水法第37条第二款、第65条款项之规定李庚奇显然已经严重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即将到来的汛期建造了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自李庚奇违建开始我们多次到镇平县水利局反应情况,水利局领导给予我们的回复是不归水利局管辖,属于县城建局管辖范围,我们又辗转城建局反映情况,城建局领导给予我们的回复是不归城建局管辖范围,归水利局管。 违法项目三、李庚奇长期在207国道建材城内南侧有几间门面房,露天售卖水泥,造成很大的环保污染,附近的居民哪一家每天不吃点免费的水泥,家里的窗户不敢开,外边随时都是一层厚厚的水泥灰,哪一家不是有家人经常性咳嗽,苦不堪言又基于李的势力敢怒不敢言,怕遭来一顿无辜毒打,我们不知道投诉了无数次次给环保局,但相关部门一直以来就是推。几个月以来我们就在水利,城管、环保、土地等相关职能部门来回奔波反应情况,给出的答案出其一致不归自己管,相互推诿扯皮。更有甚者通过社会一些人威逼利诱,说李老板你们贫民小老百姓一个惹不起,人家有钱有势,黑白两道都吃的开。你再去投诉小心走夜路之类,但我始终不相信,因为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在尊敬、公正的艾书记管辖的镇平县我始终相信邪不压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止是为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制订的,更是为那么自以为是黑白通吃,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制订的。 在此恳请书记为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做主,我所说的句句属实,经得起任何部门调查。望各位领导调查后对于李庚奇所涉及违建项目予以拆除,静等领导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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