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2021年2月4日投诉生物质电厂山东电建一公司拖欠工资一事 |
---|---|
提交时间 | 2021-05-11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工区领导,我2月4日投诉生物质发电厂山东电建一公司恶意欠薪一事,至今没有答复解决。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鸭河工区管委会 |
---|---|
回复时间 | 2021-05-21 |
回复内容 |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施工单位山东电建一公司取得联系,分包单位邹城鲁建公司项目部书面回复称“反映人姜栓在工作期间失职造成相关工程检测资料遗失,造成经济损失15000元。姜栓一直未支付该笔费用。费用支付后,发放剩余工资。”我单位工作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积极与姜栓联系,妥善解决此事。 2021年3月11日使用电话号码66628183和反映人电话号码18337131681取得联系,经反馈反映人对以上回复表示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