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南阳市卧龙区普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的艾条掺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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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10-18 |
| 来信内容 | 局长好: 事由:我于2022年10月17日收到南阳市卧龙区普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艾条(阿里巴巴1688平台上购买的),规格有三种:10:1,25:1,30;1,经试用后发现艾条有发霉的味道,燃烧后为黑灰色,刺鼻呛人;而正常的艾条是气味芳香,有一股淡淡的清凉艾草香味,气味柔和、不刺鼻、不辣眼,无异杂味; 燃烧后的灰烬聚而不散,灰白色,手感细腻柔滑;艾烟淡白或青白色,烟气淡香,不刺鼻(来源:http://www.nywlaccyxh.com/notice-?article_id=497南阳市卧龙区艾草企业生产质量鉴别标准(2019年3月29日南阳卧龙艾草产业协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与该公司客服人员沟通,我以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退款,而该公司客服人员以“我不想要艾条为由”要退货退款,不承认艾条有问题,还想要把退回的艾条二次销售。 投诉说明:该公司在电商平台上销售掺假的艾条,有损“南阳艾”地理标志品牌,搬石头砸的不是别人的脚。望贵局能够重视,不要让该公司继续销售掺假的艾条。 最后希望“南阳艾”国家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品牌成为一张响亮的名片,让世界认识了解“南阳艾”,助力南阳市成为“世界艾乡”。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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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10-31 |
| 回复内容 | 我局收到来件后,高度重视,并转到卧龙分局蒲山市场监管所予以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1.南阳市卧龙区普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办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是刘勤,反映人在阿里巴巴平台购买的10:1、25:1、30:1三种艾条确实为该公司所生产及销售。但执法人员对实物取证后认为这三种艾条属合格产品,未见发霉、燃烧后气味刺鼻的现象。 2.对反映人的投诉要求,该公司同意按有关规定退款退货,但反映人却只要求退款,不愿意退货。该公司不同意在不退货的情况下给反映人退款,拒绝就此进行调解。执法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终止调解。 3.蒲山所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0377-61562315告知了反映人处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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