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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村民一户多宅及占用耕地新建房屋
提交时间 2023-09-07
来信内容 镇平县老庄镇姜庄村园沙岗村民张群荣、张舰(张群荣之子,张群荣仅有一子)原有住宅1属于从张舰爷爷继承而来(其爷爷于上世纪死亡),几年前张群荣、张舰在村内耕地上新建住宅2。住宅2所用土地原为张希申等7户村民自留地合计1至1.5亩,致电老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得到答复“住宅2的合法性来自于继承”并且“住宅2用地为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转用需要村民向村集体申请,通过后公示,再由上级部门审批,但时任村长及集体成员均否认有此事。请问 (1)其新建住宅2的合法性来源? (2)住宅2的建房证是否经过审批,由谁审批? (3)政府依据什么将住宅2占用的自留地更改为宅基地?住宅2用地的历史土地性质? (4)其事实上一户多宅的法律依据? (5)其宅基地面积根据村集体规定在200平米左右,其住宅1和住宅2总和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镇政府为通过了其申请?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回复时间 2023-09-15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接到来信情况反映后,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会同县相关部门和老庄镇人民政府,深入姜庄村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被反映人张群荣是该村11组村民,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离婚),都是该村村集体组织成员。目前张群荣家拥有2处宅基地(都是在2020年以前建设的),一处宅基地是在1988年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的老房屋,有宅基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另一处宅基地是张群荣之子张舰在2013年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的房屋,有村镇建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