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邓州市教体局领导不作为
提交时间 2025-06-01
来信内容 控告信 中央第五巡视组: 我叫贺五女,女,汉族.住在邓州市高集乡贺营村辛庄44号,身份证号码412902197202245340,电 话:15839927313。 以下我要控告邓州市湍州高中董事长绳德忠及其幕后黑手滥用职权,操纵司法致我儿子蒙冤被刑事立案并采取措 施的违法违纪行为。 事情经过:2022年9月17日下午6时,邓州市湍州高中三年级就读的魏鹏洲 (系我儿子)和同学杨冬冬在篮球场打篮 球,打球过程中杨三次冲撞魏并发生冲突;杨抡起胳膊击打魏的胸部.因其用力过猛致杨的胳膊受伤倒地,以上均有 球场监控视频为证;杨住院后我出于人道于2022年9月21日到中心医院交医疗费8000元,后辖区派业所(湍河派出 所)介入调查,经查看现场视频和走访目击者均可认定杨冬冬之伤系其殴打我儿子时自伤,经派出所调解双方未达 成协议;湍河派出所于2024年10月24日到郑州向在学校就读的魏鹏洲宣布了邓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责 令其回邓州检察院接受调查。 事发6天即2022年9月23日,湍洲高中在其校院内张贴通报,说我儿子魏鹏洲行为过激打伤同学,并给予勒令退学处 分,我儿子退学后,我将其转到外地上学,因学校处理不当,我儿子蒙冤被开除,导致其精神受到极大伤害。终日精 神恍惚,半年时间无法正常学习,并导致高考落榜,时至今日又被采取刑事法制措施,所有这些均绳德忠及其幕后 黑手操控的结果。 1.如果在拥有证据证实杨之伤是我儿所致,派出所肯定会将其刑拘关进监狱,之所以未采取刑拘措施足以说明,对 我儿子的所作所为没有事实依据。绳德忠之流操控司法蔑视法律的行为可见一斑。 2.湍洲高中在该事件中应负主要的管理责任却不被追究。相反的在公安机关调查未得出结论之前,就凭空在通报 上言明我儿的行为过激打伤同学;他们这种作法是对学生的极不负责和对这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是极大的污辱,作为 人民教师均受过高等教育,对国家法律应存敬畏之心,应带头遵纪守法,可校方在公安机关未得出结论前推卸责 任,凭空捏造事实作出勒安退学的决定是对法律的亵渎。 3.上述这些事实可以看出湍洲高中的负责人及其幕后黑手,权力有多大?如果他们是平民百姓,他们能够解决土 地、建校、生源等诸多问题吗?敢在事发后公安机关未出结论而捏造事实并作出荒唐决定吗? 4.他们的幕后黑手是南阳领导丁新强和花洲办事处书记绳伟(系绳德忠之弟),在这个小县城里他们可都是能够 一手遮天的人物。学校又在其管辖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为了追逐金钱和利益,可以罔顾事实和蔑视学生的利益, 这种作法难道不是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吗? 5.事故发生已经三年,作为学校对此时间为做出任何表态,学费迟迟仍未退还,可见幕后保护伞有多么强大。 上述事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诬告之罪,请中央巡视组调查处理。 控告人:贺五女 2025年5月19号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邓州市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25-06-09
回复内容 一、事件经过 2022年9月17日下午18:12分,原湍洲高中高三5班学生魏鹏洲与高三7班学生杨冬冬和几个同学一起在操场上打篮 球,在攻守对抗时正常发生碰撞,随即两人发生口角有推搡运作,杨冬冬同学倒地后胳膊疼痛难忍,该校立即打 120送至邓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通知学生家长,经中心医院检查杨冬冬同学左胳膊骨折住院治疗。杨冬冬家长在没 有和学校沟通的情况下拨打110报了警,湍河派出所接警后,指派民警到湍洲高中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并对现 场有关当事人询问做了笔录。2022年9月22日,该生因多次违反校规校纪并打伤同学被湍洲高中勒令退学。 二、处置情况 一是魏鹏洲同志退学后,学校多次通知该生家长到校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但家长一直不予配合。2024年3月28日、 4月29日,该校两次安排工作人员到魏鹏洲家退还其所交学费5000元,家长均拒绝接收。 二是杨冬冬同学家长因未收到治疗费用多次进行反映,2024年11月23日,在湍河派出所的调解下,学校为了平息 事态,出于人道主义替魏鹏洲同学向杨冬冬先行垫付医药费30000元(现金),现金由湍河派出所代收并转交杨冬 冬家长。 三、处置依据 一是高中学生学籍在本县域内不允许转学。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九条“学生不得 在本县(市、区)内普通高中之间转学”的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注册后在县域内不允许转学,更不允许转学 籍,因此魏鹏洲同学被穰东高中录取并注册学籍后到湍洲高中学习属于借读,湍洲高中可以不再接受该生继续借 读。 二是普通高中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可以进行惩戒。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学生有打 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和第十条中“对高中阶段学生违规违纪 情节严重,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以及《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 九章第三十四条“对极少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 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处分决定予以公布并告知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有关规定,魏鹏洲殴打同学 属于违规违纪,影响恶劣,且该生学籍注册在穰东高中,在湍洲高中属于借读,经湍洲高中校委会研究后给予勒 令退学处理并予以公布的处理办法,不存在不公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