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让我早日拿到养老金,贴补生活。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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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12-08 |
| 来信内容 | 我叫王青海,在社旗县赊店镇双育学校工作。2006年-2025年6月,参加购买社保19年。个人不欠费。共间2020年2月-6月。单位由于疫情减免,少买5个月的社保,金额约1080元。 今年6月下旬起办理退休手续,每周都跑都问,社保所不给办理。个人补交也不行,退也不让退。 别的单位,有退一补一,还有免滞纳金的。我的半年多了。就是办不下来,请市领导多关心关心。让我早日拿到养老金,贴补生活。谢谢。 电话:13525682366 申诉人:王青海。 2025年12月7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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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2-09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办理退休需要参保账户是正常状态,如果有欠费需要办理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欠费是单位没有及时缴纳造成,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代替单位缴纳费用,而且根据豫税发〔2024〕4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同处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三、职责分工,税务部门负责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后的工资申报、缴费受理、费款征收环节的争议问题;会同人社、医保部门处理好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会同人社、医保部门受理缴费人因争议产生的退费申请。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社保费用的征缴和清欠应由税务机关执行职责,建议您向税务机关反映该问题,由税务部门督促单位进行补缴,业务在社旗县社保中心办理,市直经办机构无法跨区域受理您的业务,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