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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06-01
来信内容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文物政函〔2018〕1270号)、《中央宣传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南阳市建设东路原“南阳国家粮食储备直属库”建筑群及其红色原始历史资料,符合革命文物条件,应予保护。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2021年9月13日答复:“已安排我局文物科对你的申请意见进行调查并提出具体意见。感谢您对南阳文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2年4月22日市局发文将文物认定工作交给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你局相关人员却不顾革命文物正在调查认定中,未经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就给二医院发放违法施工许可证,致使正在认定中的革命文物被二医院于2022年5月29日雨夜突击强拆,且打着你局旗号,拒不听从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科、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马局长停止拆除施工的通知,继续昼夜强拆不停。 强烈要求:你局通知二医院停止违法的强拆施工,在文物主管部门结束调查作出认定决定前保持历史原貌。 谢谢! 2022年5月30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2-06-01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施工许可证不是由我局发放,你的问题可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