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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见义勇为的认定咨询
提交时间 2021-12-18
来信内容 我侄女系社旗某中学毕业生,19岁,高考后待入取,7月份某一天与同伴在社旗城市河道边玩,同伴不慎落水,我侄女遂下水救人,同伴被救,我侄女因脚被水下石头绊住未能上岸溺亡。 在此想咨询一下,这类情况可否申请见义勇为,如可以,如何申请?恳请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2-01-12
回复内容 您好,见义勇为不属于民政局业务范畴,请您咨询一下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