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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投诉举报桐柏县自然园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私屠滥宰并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
提交时间 2024-01-07
来信内容 被投诉举报人:桐柏县自然园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店铺名称:豫南藏香猪 发货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城关镇东方明珠 私屠点:吴城东一公里青年厂王弯茶厂大石门路南“豫南藏香猪”牌子向南20米大院内。 被投诉人电话:15237713800 请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行政职责分别受理下述请求。 投诉举报 (履职) 请求; 1;确定被投诉销售之产品违反定点屠宰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 2;责令商家全面召回销售有食品安全问题之产品 3;依法对被举报进行处罚 4;申请私屠滥宰举报奖励 5;申请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6;调解被投诉商家对投诉人依法退赔 7;书面答复投诉、举报人受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8;要求商家给投诉人提供该产品检验检疫证明 事实与理由; 1月3日,本人因家庭生活需要在抖音店铺(抖音直播间:山里陆家)出售的直播现宰现场分割的猪肉。收到货时检查产品外包装,发现该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标识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应属于三无农产品。 直播是在院落屠宰,并未在定点屠宰车间屠宰。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生猪屠宰时并未能同步做酮体及内脏相关理化指标检验,违反GB12694《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第6、7、8条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肉品品质检验应当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的规定,综上,涉案猪肉并未经过检验,并怀疑涉案猪肉亦为经过检疫。 依上条,该生猪屠宰是在家中屠宰分割,屠宰分割并未在指定地点进行屠宰。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规定。 另,收到货通过网上了解到“非洲猪瘟”等主要症状特性,后查看直播回放发现涉案猪肉皮肤有血斑,遂怀疑涉案猪肉可能患有非洲猪瘟。 综以上几条该猪并未通过合法的检验检疫流程,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第六十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及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相关法规有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特此维权。请贵府依法履职。 因无法上传证据附件,如需要视频等其他证据请电话联系我。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桐柏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1-10
回复内容 2024年1月8日,关于桐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到被投诉商家:桐柏县自然园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检查,销售的猪肉因工作人员疏忽忘记贴标签。经协商,商家与投诉人李加民达成和解,赔偿投诉人李加民1668元,并签订撤诉申请书。 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