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违建拒不拆除,拒不执行降低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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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6-08 |
| 来信内容 | 我叫贾荣基,现住内乡县湍东镇灵山路县直幼儿园总园家和小区院内,这个小区是一家一户独家院设计,我正前方的邻居强行在其楼顶搭建阳板房,严重影响我的房子采光,从搭建前就沟通不建议她搭建,后强行搭建。 举报至内乡县城管局后,城管局伙同湍东镇有关部门上门告知,属于违建,现场指出二种方案,要么拆除,要么将高度降至1米,前面邻居拒不执行。 之后多次向内乡县城管局和湍东镇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违建未拆除,也未按要求降低高度。 恳请领导予以督导落实。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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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6-11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转办内乡县城市管理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当事人:李改变,女,联系方式:13252333950,住址:内乡县湍东镇罗岗村家和小区院内,住宅为两层独家院。 李改变于2026年6月5日未向所在属地政府申请,未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批,自行在其楼顶设置遮雨、遮阳棚,现状为一层顶盖、四周未封堵、独立单排柱。李改变反映“自己房屋楼顶漏水漏雨,采取多次治漏方式,但效果甚微,影响生活及安全居住,才在楼顶设置遮雨棚。” 经和湍东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李改变设置的遮雨棚主要需求是为了防漏水漏雨。和当事人和举报人沟通后,当事人同意整改。 下一步内乡县城管局将配合属地政府督促整改,使举报人和当事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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