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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投诉——南阳市西湖牧原合成生物研究院院长张科春违反劳动合同法——拒发我离职月工资和拒开离职证明
提交时间 2025-08-19
来信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是胡珏,2024年7月1日入职南阳市西湖牧原合成生物研究院,于2025年7月3日书面提交辞呈,8月1日离职并按要求完成了工作交接且双方签字确认。 现研究院院长张科春罔顾事实,以“工作未交接”为由拒绝为我办离职手续且拒付7月份(交接月)工资。从8月1日至今,我仍未收到离职证明,邮件联系南阳研究院人事部门,也未获得回复,张科春和南阳研究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我无奈之下发此邮件给您,盼望您能查清事实主持正义。 致 礼 胡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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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回复时间 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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