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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请求查找个人档案
提交时间 2017-12-29
来信内容 街道领导:你好!我档案是原城郊乡政府从民政局提走了,我在2017年12月20日在原城郊乡政府档案室查找,未找到我的档案(档案室黄先生:15837717169),请问我档案是否已丢失,我该怎么办?以下是县民政局给我回复。留言主题查找本人退伍安置后的个人档案保管部门留言人:林语留言内容民政局领导 我是1996年12月份退伍军人,退伍后有参加就业办公室的培训并有安置工作,但本人这些一直在外地打工没有接到上班的通知,现接到县工信局的通知,让我回去上班或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但找不到我的档案资料。可否请贵局查找我的档案保管单位并告知。多谢! 退伍军人:张克林 联系电话:13616020671回复情况张克林同志你好,经查阅提档记录,发现你档案已被城郊乡提走,请与城郊乡政府联系。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盼能及时答复谢谢!张克林2017年12月29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社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6-28
回复内容

张克林同志你好,潘河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3月17日挂牌成立,成立后所有人事档案都留在赵河街道(原城郊乡政府)你退伍是在1996年,建议你去原城郊乡政府查找一下,需要的话我们会全力配合,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