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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对南阳市的科技产业发展有哪些支持和优惠政策?
提交时间 2024-02-23
来信内容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对南阳市的科技产业发展有哪些支持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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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回复时间 2024-03-22
回复内容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聚集创新要素,催生创新动能,激发创新活力,高质量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结合南阳市实际,特制定《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每年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10项,大力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每项支持最高100万元。

        实行“揭榜挂帅”制度。针对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实施“揭榜挂帅”制度,单个项目按照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加快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带动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设立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围绕主导产业战略需求设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市财政每年安排经费300万元,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研发为重点,组织市级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30项以上,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支持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对首次认定的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整体迁入南阳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作为申请名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对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含)以上企业的自有资金研发投入部分,依据上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对增量部分给予5%,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对科技型中小备案企业兑现最高3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严格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在省级财政负担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按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区)分级负担。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知名科研院所、高校在南阳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其它高能级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市外新型研发机构在南阳设立分支机构。对获得省科技厅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组建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验收合格后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