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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举报南阳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冠华名门国际小区地下室违法建设
提交时间 2023-04-28
来信内容 举报信 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我叫宋东洋,身份证号:412901197807152095,电话15539930222。我已于2023年4月25日至贵单位办公室递交投诉信一份(后附),举报南阳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冠华名门国际小区地下室违法建设事项。现通过邮件再次向贵单位投递投诉信。该违建项目将会严重影响我的权益,请求贵单位及时依法查处,并要求建设单位恢复原状。若形成违法事实,我将采取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举报人:宋东洋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附2023年4月25日举报信: 举报信 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我叫宋东洋,身份证号:412901197807152095,电话15539930222。 举报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现向你单位举报南阳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冠华名门国际小区地下室违法建设1000多平米。项目位于中州路以南、车站路以西。 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在2021年11月向南阳市自然资源局审请6#、7#楼地下部分由地下车库变更为地下商业,面积为3997.92㎡,项目其它事宜不变。本次方案变更南阳市自然资源局没有批准。2022年南阳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本项目报卧龙区政府列为整治项目,方案未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由卧龙区规划局进行规划核实验收并通过。我个人通过卧龙区规划局张广明局长(13503877188)处咨询了解到由于本项目开发企业地下商业未经南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已经向广大市民按商业销售,造成违法事实。后经区政府组织给项目进行了规划核实验收。规划核实验收时确认了商业面积,明确地下室的面积及轮廓线按照原规划方案不变,只是在6#、7#楼南北两侧增加消防步梯,并且明确不准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6#、7#楼东侧广场上开任何上下出入口。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卧龙区规划局规划核实后进行地下室改造,在改造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卧龙区规划局规划核实要求进行改造,私自沿地下室东侧轮廓线A轴向东侧违法建设将近有1000㎡的违法地下建筑。现我向贵单位实名举报该违法事实,请求贵单位依法查处并要求建设单位恢复原状。 举报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12-21
回复内容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依据宛政〔2023〕10号文,违法建设请向辖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