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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开发商虚假宣传不痛不痒指导意件有什么用?
提交时间 2023-11-14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正商书香华府虚假广告宣传,本人向卧龙区市场监督局提交了确着的证据,最后的结果是一份只能内部公布的行政指导意件书,整改就行。我想问下,开发商因为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后果,为什么不用承担责任,一份不痛不痒的指导书意义在哪里?作为群众我的利益谁来维护?监管的责任就是在开发商出现问题时告诉他不要这样做就行了还是政府就这样偏坦开发商吗?国家设立市场监管局的意义是什么?请相关领导核实此事,给群众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11-23
回复内容

卧龙分局收到编号GPPS231114SK07关于卧龙分局对开发商虚假宣传仅发布行政指导意见书的来件办理单后,高度重视,并指派执法人员予以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25日,卧龙分局七里园市场监管所接政务热线转办单,投诉人为孟女士。经调查,编号GPPS231114SK07“领导信箱”来件的投诉人张海山与孟女士系夫妻关系。

通过现场调查,南阳正商书香华府小区售房部未发现有宣传“二期”的词语,建设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及南阳正商书香华府鸟瞰示意图均公示有:1#、2#、3#、5#、6#、7#、8#、9#、10#、11#。在“南阳正商书香华府(南阳市)一期商品认购书”中认购物业为“南阳正商书香华府(南阳市)一期3号楼-2-1003”,买受人为张海山。该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该小区交房分一期一批、一期二批,不存在二期的情况。

2023年10月27日,七里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孟女士调查情况时,孟女士发过来南阳正商书香华府的宣传视频,确实存在宣传“二期”的词语。七里园市场监管所于10月27日作出行政指导书后,该公司在公众号删除了该宣传视频。因该公司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11月6日我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告知了孟女士。

2023年11月14日,卧龙分局机关纪委和广告股工作人员与投诉人张海山在卧龙分局机关纪委办公室进行沟通调解。卧龙分局工作人员告知投诉人该公司违法情节轻微,宣传用语也已经改正,七里园市场监管所对其作出了行政指导书,不予立案;且七里园市场监管所已告知投诉人关于商品房交易及售后服务不属于我局管辖,只是处于主动作为、本着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进行调解,但是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同时卧龙分局工作人员告知投诉人,卧龙分局已合法合规地对该投诉处理完毕,如投诉人仍有异议,建议其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