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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卢医镇乡政府主办小学建设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5年之久,至今未解决,讨要工钱还被村支书各种威胁要殴打本人
提交时间 2021-08-16
来信内容

农民工李良文于2015年-2018年参与卢医镇乡政府主办、大魏营村支书承包的大魏营学校修建工程,在此期间被拖欠农民工工资3.5万元左右长达5年之久。讨要期间乡政府、大魏营村支书及分包相互推诿,后经协调,大魏营村支书同意结算时先清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后不予执行。在讨要期间,大魏营村支书何国对农民工李良文各种威胁,说要殴打李良文、不放过李良文等威胁,严重威胁了李良文人身安全,致使本人都不敢出门。作为老百姓,面对这样的党和政府实在是惶恐!

作为农民工,只想要回我的血汗钱,无奈之下只能寻找政府帮助。还请政府主持公道,还我血汗钱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黄静
回复时间 2021-08-1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有关部门处理。镇平县法院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原告李天光、李天有、解文龙、李良文、李同芳、李金满与王俊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2020年7月27日,本院作出(2020)豫1324民初3283号民事调解书,内容为:被告王俊年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李天光19080元、李天有1200元、解文龙14186元、李良文19410元、李同芳6560元、李金满5000元;于2021年5月1日前支付李天光20000元、解文龙20000元、李良文20000元、李同芳6000元;若被告每逾期一笔还款,原告就剩余部分全部申请执行。

因王俊年逾期未履行义务,李天光、李天有、解文龙、李良文、李同芳、李金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后,于2021年1月7日通过送达平台,向被执行人王俊年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被执行人未履行财产报告义务、未履行判决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俊年全部账户,但因账户存款较少,未予扣划;另经查询,被执行人王俊年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无房产登记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已向被执行人王俊年发出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名单库。
被执行人王俊年虽下落不明,但本院已制作拘留决定书,发现本人,随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上述情况均已告知过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