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违法收费-不开发票 |
|---|---|
| 提交时间 | 2024-01-19 |
| 来信内容 | 工商管理部门,本人于2022年8月1日企业名称:河南景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赵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0ug036l,缴费8万余元参加教师培训,不开收据、不开发票、 缴费以后这单位从未组织过任何培训,中间退还1万元整,前后索要剩余退款,长期找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收到任何退款。请相关部门尽快督促河南景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人赵帅归还退款。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回复时间 | 2024-01-23 |
| 回复内容 | 南阳市12315指挥中心于2024年1月22日收到该工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吴建军反映不开发票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议向税务部门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吴建军反映教师培训退费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议向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