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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违法收费-不开发票
提交时间 2024-01-19
来信内容 工商管理部门,本人于2022年8月1日企业名称:河南景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赵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0ug036l,缴费8万余元参加教师培训,不开收据、不开发票、 缴费以后这单位从未组织过任何培训,中间退还1万元整,前后索要剩余退款,长期找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收到任何退款。请相关部门尽快督促河南景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人赵帅归还退款。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01-23
回复内容

南阳市12315指挥中心于2024年1月22日收到该工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吴建军反映不开发票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议向税务部门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吴建军反映教师培训退费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议向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