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行政复议服务平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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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7-22 |
| 来信内容 | 2024年7月16日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一直显示未接收。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期满5个工作日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满之日即视为受理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3款。如果一直显示未接收,我该如何处理? 复议内容是行政拆迁方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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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7-22 |
| 回复内容 | 李先生,您好。 我市行政复议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您反映的问题请咨询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咨询电话0377-63161078(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