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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行政复议服务平台问题
提交时间 2024-07-22
来信内容 2024年7月16日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一直显示未接收。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期满5个工作日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满之日即视为受理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3款。如果一直显示未接收,我该如何处理? 复议内容是行政拆迁方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24-07-22
回复内容

李先生,您好。

我市行政复议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您反映的问题请咨询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咨询电话0377-63161078(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