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投诉河南框正律师事务所何新友律师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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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11-26 |
| 来信内容 | 投诉河南框正律师事务所何新友律师违规行为。 本人离婚案件找到该律师代理,告知本人肯定能赢,随后本人支付给该律师4500元现金律师费并请吃饭花费200多元,随后开庭该律师不按本人的要求进行诉讼,致使败诉。另外该律师并未与本人签订任何律师合同,也不向本人开具发票,告知邓州律所都这样。本人认为该律师既不和本人签合同,也不开具发票,收了本人4500块钱属于严重违规。要求退还该费用,并对其进行处罚。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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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0-12-04 |
| 回复内容 |
贾宗秋,您好!
您在“司法局局长信箱”的信件收到,我局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打电话通知我们说跟律师之间的误会消除、撤销投诉。非常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对律师工作还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377-63880963。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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