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长期不居住的房屋是否需要全额交物业费 |
|---|---|
| 提交时间 | 2023-08-25 |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在南阳市橡树湾的房子连续几年没有居住了,是否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3-08-31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具体回复如下: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收取。《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22〕5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有其它问题可直接与市住建局物业科联系:63893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