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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十条内容咨询
提交时间 2025-12-24
来信内容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十条:“加强住房政策支持。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对多子女家庭可提高20%的贷款额度。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可认定为首套住房。” 咨询内容为该政策中的多子女家庭是指二孩及以上家庭吗,若符合多子女家庭定义,其中再次购买的商品房可按照首套住房利率政策是如何办理。我于2024年办理二套房的公积金如何变更为首套房利率。其中首套房贷款已经还清。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5-12-25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多子女家庭的认定是指孩(含)以上家庭。目前我中心已对多子女家庭提高了贷款限额,《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宛公积金〔202547号,第三章第十八条:“孩(含)以上家庭,单人缴存的不得超过100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不得超过120万元”。《河南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政策措施》于20251210日发布,您的贷款在2024年办理,符合当时二套房政策,目前不能变更为首套房。

 

信贷科

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