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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疑似有人非法开采河砂
提交时间 2022-11-24
来信内容 南阳市社旗县李店镇弋湾村疑似有人使用不专业设备非法开采河砂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2-11-29
回复内容

关于“疑似有人非法开采河沙”的处理意见

 

局长信箱获悉,弋湾村一村民反映“南阳市李店镇弋湾村疑似有人使用不专业设备非法开采河砂”一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和“第十二条  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发放。”,故非法开采河砂应由水行政管理部门,自然资源行政部门无权管理,请移交水行政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