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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耕地进出平衡是否如何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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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2-13 |
来信内容 | 如果想在自家的承包地(一般耕地)盖养殖场,请问如何落实进出平衡,进出平衡指标如何收费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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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2-13 |
回复内容 | 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25号)的要求,农民在个人承包地上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上报项目占用耕地资料情况,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上报市、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方案备案通过后,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可进行具体项目补足和占用的耕地挂钩,生成挂钩单后与县级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于耕地“进出平衡”是一项新工作,指标费用省级暂未出台指导性意见,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责任主体,具体可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 |